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企业上云行动计划(2017年)的通知

各镇乡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各部门,市属各企事业单位:

《诸暨市“企业上云”行动计划(2017年)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
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7年8月28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诸暨市“企业上云”行动计划(2017年)

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,积极推进我市“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”建设,加快推动企业上云,增强企业发展新动能,促进经济转型升级,根据《浙江省“企业上云”行动计划(2017年)》(浙信发〔2017〕1号)和《绍兴市“企业上云”行动计划(2017年)》(绍市信办〔2017〕3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特制定本计划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政府为主导、企业为主体、云计算技术和平台为支撑,促进云计算产业链合作,构建云产业生态和应用服务体系,加快推动“企业上云”,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,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,着力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,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加快推进“两化”深度融合。

二、总体目标

深入推进诸暨市企业信息化工作,积极引导推动“企业上云”,全面提高企业“上云”的意识和积极性,加快提升企业上云的比例和应用深度。2017年,全市新增上云企业2500家,培育省级上云试点企业5家、标杆企业3家,初步建立全市云计算技术、产业、应用和服务体系及产业生态。

三、主要任务

(一)工业企业上云行动。

围绕“中国制造2025”、“互联网+”两大国家战略,结合我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县级试点示范和省“两化”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工作,实推进“企业上云”。全面推动云应用软件和服务在企业中的应用,促进企业向“互联网+智能制造”转型升级。着力推动大中型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上迁移,推进管理上云和业务上云,开展基于云的移动化、互联网化业务落地和智能化提升。重点支持广大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使用云应用软件,开展基于云的移动化或互联网化应用。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园区、特色小镇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,推动各类工业企业充分依托公有云、行业云平台,购买服务、租用系统,应用成熟的设计、管理、仓储、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,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,帮助企业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。2017年,全市新增工业企业上云1075家,并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上云全覆盖。

(二)农业企业上云行动。

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,发展基于云计算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,推动涉农企业利用云平台和云服务搭建信息系统,提升信息化能力,整合相关数据资源,推动农村信息资源存储、日常管理、农业生产智能化控制、生产数据检索共享、农产品网上供销、农产品安全追溯、农业经营决策智能分析等业务上云。2017年,全市新增农业企业上云77家。

(三)服务业企业上云行动。

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商品营销、渠道管理、客户关系管理、仓储、集疏运等业务上云,积极利用云计算技术和资源,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向“互联网+”发展,提升顾客服务体验,实现融合协同发展。鼓励品牌建设、产品营销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服务质量追溯等业务上云,加强行业数据资源分析利用,支撑企业提升产品定位和精准营销能力、提升服务效率,拓展服务市场。2017年,全市新增商贸服务业企业上云735家。

(四)个体工商户上云行动。

重点推进“个转企”工商户上云用云,做好示范引领和宣传推广,带动全市广大个体工商户积极利用云计算和互联网资源搬店上网,实现个性化广告推送和服务输出,鼓励开展移动化、互联网化经营,拓展虚拟市场营销,鼓励与网上银行合作管理经营资金,并应用在线会计等云服务。2017年,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上云613家。

(五)科技企业上云行动。

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上云,加强云计算相关技术在各类企业研发实验室、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中的广泛应用,推动各类科技企业依托云计算平台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创新完善开发测试系统,提升科技创新效率,降低科技创新成本,持续高效地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。

(六)云计算产业生态体系建设行动。

充分发挥骨干云平台服务商的主导作用,培育行业云应用服务平台、云应用服务商,大力发展行业化定制的云计算应用和服务,着力开发多样化的云应用产品。引进阿里、华为等知名信息应用服务公司,促进骨干云平台服务商、行业云应用服务平台和云应用服务商的协同合作,带动各层次SaaS、PaaS、IaaS企业发展。引导企业已有信息系统和应用逐步向云服务平台迁移,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、云计算应用服务商为支撑的云计算产业生态体系。同时,围绕重点行业,开展示范试点,打造3家上云标杆企业,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,带动广大企业上云。

四、保障措施

(一)完善推进机制。

建立政府牵头、部门协同、市镇联动的工作机制,市信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“企业上云”的工作任务和实施进度,市经信局、科技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农林局、商务局、服务业发展办等重点相关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,分别制订任务分解方案。各镇乡(街道)应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,结合本辖区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工作。各相关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各司其职,紧密配合,形成部门与镇乡(街道)联动,合力推进全市“企业上云”行动计划。各镇乡(街道)应在次月5号之前分别向市经信局、农林局、服务业发展办、市场监管局报送本辖区当月“企业上云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。各重点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,根据每月镇乡(街道)报送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,及时指导和督促各镇乡(街道)“企业上云”推进工作。市经信局负责每月全市“企业上云”数量的统计汇总,并对各镇乡(街道)“企业上云”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和通报,确保完成绍兴对我市的考核目标任务。

(二)强化政策激励。

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,建立“三个一点”的联合激励机制,即“上云企业出一点、云平台服务商贴一点、各级政府补一点”,多方合作,加快“企业上云”进程。对“企业上云”给予政策支持,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%予以补助(每家最高不超过1万元),对特别优秀且上云费用较高的“上云”标杆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%予以补助(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),上述补助资金在省振兴实体经济(传统产业改造)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中列支。鼓励各类云服务企业、平台、运营商对上云企业提供优惠优质服务,并列明服务清单、价格及优惠举措,供企业自主选择。树立上云标杆示范企业,通过多种手段促进“企业上云”。

(三)开展宣传培训。

由市经信局牵头,市市场监管局、农林局、服务业发展办、科技局等部门配合,联合云平台、云应用服务商,对“企业上云”行动开展系列宣传、培训、推介活动,发动企业与各类云服务商对接,提高企业上云认识,落实上云计划,上云培训力争全面覆盖我市上云企业目标范围。“企业上云”工作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蒋成文(市经信局)15257578088;应一超(市农林局)13626869876;王贤江(市服务业发展办)13606850315;方春均(市市场监管局)13905859667。